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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好吧,差不多是这个题材。

学生的作业就放在他的手边,高高的一沓,他抬起头,对我笑了笑。

我又被他的笑晃了眼睛。

他今天居然带了一副金边的眼镜,整个人显得非常……

可我记得他分明不是近视眼啊。

“唐云,刚刚路易还和我们说了那个转学来的中国小朋友的论文呢!”

坐在一边的马修笑道。

转学来的中国小朋友?

我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应该说得是胡小白。

“怎么了,她在上课的时候闹腾了?”

我问。

“还算老实。”

路易说。

“这孩子上课可认真了!”

一边的克莱文斯忙补充道。

我白了克莱文斯一眼,“可拉倒吧,她什么德行我不知道?没造反就不错了。

你的话不可信。”

克莱文斯讪笑两声。

“她的论文怎么了?没交吗?是不是没写?”

我说着就要撸起袖子让小绿去把胡小白拎到办公室里来。

“不不不,别激动,云,她写了。”

路易站起来,伸手拦住我,“而且写的很有趣。”

他说着从一堆作业里面抽出一张羊皮卷递给我。

上面的英文如同小蝌蚪歪七扭八得,勉强能认出来是什么。

“你看这段。”

路易走到我身侧,指着一段说。

巫师与妖精第一次关于魔杖使用权的争夺长达十二年,这一方面是因为妖精本身魔力的强大,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巫师在战略方面的不足。

显然,妖精比巫师更懂魔法,在对魔法的源的研究上,它们远远领先于巫师,在某种程度上,它们比巫师更贴近于魔法元素,有一种说法认为妖精和精灵本身就是魔法元素与生物的结合体。

但是巫师在战略方面的错误也十分明显,一味的抗争与使用魔法极大地消耗了巫师的精力与实力,在某种方面,如果能恰当地利用一些妖精的弱点,这场战争本可以很早地结束。

“很有意思的观点不是么?”

路易轻笑道,“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学生从这个立场分析的。”

我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毕竟我对魔法史并不了解。

路易也看出了这一点,他朝我微微靠近,指着下面的另一段,“再看看这段。”

他一边指着那行蝌蚪一样的文字,一边小声念给我听:

巫师们认为妖精对金币有着强烈的偏爱,如果可以用金币使得妖精们之间产生内部矛盾,那就可以极大地削弱妖精们的实力。

另外,美色也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据我所知,妖精对于美女的狂热追求并不亚于金币。

“美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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