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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蒙对林夜的悟性十分满意。
“所以你要抓住关键点……”
他还没说完,林夜就已经自顾自分析了起来:
“说起来,倒并非是所有的雄孔雀都会惹女性厌烦。”
林夜轻轻挠着光洁的下巴。
“我认为关键点在于力量的对比。”
“与其说是男性的欲望让女性感到厌烦,不如说是女性害怕被侵犯。
如果将詹姆斯换成一只人畜无害的小猫,或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只要让女性感到安全,就不会过分惹人反感。”
林夜的反应速度之快,判断之准让埃德蒙暗暗心惊。
“如果想构建角色的话,我需要一个锚点。”
林夜思忖片刻,打了个响指。
“《UptownFunk》里的BrunoMars!”
“BrunoMars最妙的地方在于他并不高,甚至可以说有些瘦小,攻击性较低。
正因如此,他对女性抛媚眼不会让人觉得过于冒犯,反而配合上他本人自信的神情,有一股莫名的骚气和搞笑。”
“对于詹姆斯,我也可以让他变成喜剧角色。
我需要让观众准确地理解出——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笨蛋——这样观众就不会过分讨厌他。
更妙的是,詹姆斯在后期的确成了一个喜剧人,因此我这么处理不会带来整体上的冲突。”
埃德蒙心里波涛翻涌,林夜让他准备的一大段角色分析完全没了用武之地。
不,应该说,比他本人构建的更深刻,更平衡。
“试镜什么时候开始?”
林夜忽然问。
“一周后。”
埃德蒙说。
“嗯,我想想。”
林夜从剧本里抬起头。
“哎,哥们儿,你有墨镜吗?”
埃德蒙吓了一跳。
他的眼睛睁得老大,湛蓝色的瞳孔里闪着一种莫名的澄澈。
嘴角咧开的弧度是埃德蒙从未见过的,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是一个再标准不过的美国式假笑。
如果说曾经的林夜是个有几分东方古典气质的清冷美少年,那此刻他给人的感觉就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没尝过人间疾苦的美国白人傻白甜。
那一头浓墨似的黑发不仔细看都会以为是金的。
原本清脆动听的中性少年音也变得沙哑低沉,像脖子忽然粗了一大圈似的。
“James?”
埃德蒙看傻了。